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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9-02 点击数: 审核人: 编辑人:束廷廷

各学院、部门:

为了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有序、高效运行,创建良好的教学秩序,严格疫情防控措施,规范教学管理,强化质量监控,全面加强教风学风建设,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的时间

2021年9月2-19日。

二、检查的内容

(一)教学准备工作

开学预备周(9月2日-5日),各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责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

1、教学条件准备情况

(1)教室及教学环境。各学院对所使用的教室及教学环境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进行维修、维护。后勤处、国有资产与信息化管理处、后勤总务部等职能部门强化服务意识,积极配合、协助各学院对所有教室及全校范围的安全设施、网络信息设备、校园环境进行巡视和认真检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坚决杜绝安全隐患,保证教室及其设施完好、网络信息畅通、校园安全、环境优美。

(2)教学设施与设备。各学院组织人员专门检查所使用教学电器设施、场馆设施、实训设施、实验设备、多媒体教室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国有资产与信息化管理处、后勤处维修,确保教学设施、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转,符合安全规范要求。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组织人员对关键教学设施与设备的准备情况进行抽查。

(3)教材与教学参考资料。教务处、各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对新学期教材与教学参考资料的供应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保证课前到书率符合规定要求。图书馆应在开学上课前,对图书借阅准备工作、阅览室环境布置进行检查,保证有效服务教学。

(4)实验(实训)室。各学院、各实验(实训)室负责人应在实验实训教学开始之前,根据新学期实验(实训)教学安排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验(实训)教学计划、实验课表、实验(实训)项目的安排,实验(实训)室设施与水电供应、实验仪器设备的检修与保养,实验(实训)工具与材料的准备,实验(实训)室的卫生安全措施等,保证实验教学按计划正常进行。各学院要将检查情况认真记录整理并及时归入实验教学管理档案。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和教学督导团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学院实验(实训)室及实验教学准备情况进行抽查。

2教学运行准备情况

各学院针对上学期选课过程中遗留的问题,对本学期课表(课程课表、教师课表、班级课表、教室课表、学生课表)、教学计划进度表、教室安排及实践教学环节等教学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详尽检查,力求不出纰漏,杜绝教学事故发生,严格控制不必要的教学变动,维护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严肃性、系统性、完整性。特别要把检查重点放在开学第一周(9月6日-9月12日)的教学安排上,保证开学第一天准时上课。检查记录汇总后于开学上课第一天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二)课程教学工作

开学后两周内(9月6日-9月19日),各学院要对教师课程教学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重点和要求如下:

1、课程教学工作检查的内容

检查的内容主要是课程教学文件,各学院应对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课程授课进度计划、教案、教材情况以及课程设计、实验、实习、上机、技能训练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进度计划和指导书等教学文件进行认真检查。

2、课程教学工作检查的重点

一是课程教学进度计划制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内容的完整性;二是授课教师是否按学校教案编写要求,认真编写课程教案(原则上应编写好五周的教案);三是课程考核方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各学院要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和专业实际制定具体的课程考核要求,教师则应在开学三周内,制订包含课程考核依据、考核内容和要求、考核方式和手段、成绩总评等为基本内容的课程考核方案并及时向学生公布。同时,为保持工作的一贯性,各学院应对以上三项重点内容的落实情况在期中、期末教学检查中进一步加强。

3、课程教学工作检查的要求

(1)各学院应对照课表认真检查教师是否按时上课,除特殊紧急情况外,开学第一、二周一般不允许调课或更改教学安排。

(2)发现教师存在擅自停课、调课、迟到、提前下课等构成教学事故的行为,应迅速查明原因并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报送,学校将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在教学期间发现师生出现体温异常以及身体不适等情况,检查人员要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将按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处理。

(4)严格执行学生缺勤跟踪制度,在教学期间发现学生缺席,检查人员要督促任课教师迅速联系缺席学生,了解学生行踪,并向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汇报。

(三)开学第一周的教学工作

为了确保开学第一周(9月6日-12日)教学秩序井然,各学院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教学环节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别要检查班级课表、教师课表是否有误,上课地点是否落实,课程教材是否到位,学生出勤是否正常,教室设备是否良好、教室环境是否达标。各学院要及时解决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将检查、处理情况汇总后,及时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和教学督导团对开学第一周教学工作进行巡查,并负责将检查汇总情况反馈有关部门和领导,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四)学生补考工作

开学后,各学院应按照教务处的要求认真组织学生补考工作,补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强调考试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切实加强学生考风考纪教育,坚决杜绝考试违纪现象。主要检查学生参加补考的出勤情况、教师监考情况、考场纪律情况,并及时将检查情况汇总后报送教务处。

(五)学生学籍异动处理工作

各学院应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合学生课程考核成绩等情况,于开学后的三周内(9月6日-9月26日),对学生学籍异动情

况进行审核,并将异动处理情况报送教务处学籍学历管理科。

(六)学生课程重修申报和教学组织工作

学生补考结束后,按照各学院学生课程考核成绩等情况,及时组织开展课程重修的申报和教学组织工作。开展学业教育,使学生明确重修课程的教学和考核要求,在确保各项重修教学任务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切实保证课程重修的质量。

(七)2018级学生实习工作

各学院要按照《关于做好2018级学生实习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和自身实际,分专业制定实习方案,就实习岗位、实习地点、指导教师配备等事项进行周密安排。各学院要根据专业特点和实习类别,分专业制定实习计划,于9月10日前报教务处实验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

(八)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

各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围绕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有关数据采集的范围和要求,认真做好2021年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和整理工作。

(九)教研活动

认真执行《楚雄师范学院教研室建设与管理规定(试行)》,主要检查教研活动计划安排(如集体备课、说课、相互听课、组织示范课及第二课堂等方面的活动计划)、活动开展、新教师业务培训、教研室活动记录等情况。

(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抽查

学校教学督导团将对2017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进行抽查,抽查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十一)师范类专业认证推进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评建工作的通知》,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对照工作进程及要求,认真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三、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一)学校成立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组,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处长、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主任、教学督导团团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领导、教学督导员为成员,负责组织开展期初教学检查的各项工作,全面落实期初各项教学工作。

(二)学校领导根据《关于加强校级领导教学督查工作的意见》要求,到相关学院开展期初教学督查工作。

(三)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和教学督导团,分别组织人员检查期初教学运行情况。

(四)各学院成立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小组,由院长为组长,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为副组长,专业负责人、教学办主任、学院教学督导员、教研室主任(也可根据检查内容吸收部分教师参加)等为主要成员。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做好本院期初教学自检自查工作;二是拟定本院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方案,向学校教学检查工作组汇报检查情况,及报送相关材料;三是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各项检查工作。

(五)学校其它各职能部门,按各自工作职责,负责检查各项教学辅助和服务工作的准备、落实情况,确保期初各项教学保障工作落实到位、保障得力。

四、检查的形式和要求

(一)本次检查采取学校随机抽查、教学单位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校领导、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学督导团通过实地走访、听课看课等方式,在全校范围内随机开展抽查,了解各学院期初教学情况。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结合本学期教学工作任务,根据检查内容对本部门教学工作准备情况进行自检自查,严肃教学纪律,保证各项教学计划认真执行。

(二)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根据检查内容和时间要求认真开展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分管校领导汇报,并反馈给有关单位及个人,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教学工作顺利运行。

(三)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在检查过程中要及时做好记录,对检查材料进行整理归档,按时报送检查材料,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汇总检查材料后,对检查结果进行全校通报,使检查能真正起到推动教风、学风建设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作用。

五、检查材料的报送与汇总

(一)检查材料的报送

所有期初教学检查材料以电子版的方式报送,邮箱地址:q.b@cxtc.edu.cn,各学院应按要求报送以下材料:

1开学第一周(9月6-10日)内,每天上午10:00以前上传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第一周学生到课情况统计表(附件1),以便及时汇总统计全校学生的出勤情况。

2、9月10日前,上传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准备情况检查汇总表(附件2)。

3、9月10日前,上传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方案(附件3)。

4、9月24日前,上传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总结(附件4)。

(二)检查材料的汇总

相关职能部门、教学督导团、各学院在检查过程中要及时做好记录,对检查材料进行整理归档,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汇总检查材料后,对检查结果进行全校通报,使检查能真正起到推动教风、学风建设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作用。

附件1: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第一周学生到课情况统计表

附件2: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准备情况检查汇总表

附件3: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方案(参考模板)

附件4: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参考模板)

(附件OA系统下载)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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