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0-20 点击数: 审核人: 编辑人:束廷廷
各学院、部门: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各高校在全面开展本科教学自我评估的基础上,以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为依据,编制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向社会公开发布。为切实提高学校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的质量,需要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支持配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主管教学副校长任组长,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报告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报告编制的指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由质评中心负责具体工作。
二、工作进度及主要内容
(一)完成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2021年9月24日-10月31日)
按照“楚雄师范学院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方案”确定的进程和内容,按时完成数据采集,为编制报告提供依据。
(二)提供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的素材(2021年10月20-29日)
为了突出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特色和亮点,找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持续改进的措施,需要相关部门、各学院提供相关综述材料和典型案例。
1、教务处:提供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综述,毕业论文、实习质量报告。
2、学生处:提供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
3、资信处:提供教学资源投入及使用情况综述。
4、图书馆:提供图书资料购置及使用情况综述。
5、财务处:提供教学经费投入及使用情况综述。
6、人事处:提供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综述。
7、各学院:撰写本科教学质量分析报告(撰写参考模板见附件1)。
(三)完成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撰写(2021年10月20-11月10日)
相关部门、各学院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报送素材,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在广泛吸收相关部门、各学院提供的素材基础上,总结凝练,完成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撰写。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综述材料
主要从措施、成效、问题、改进设想四个方面进行描述,每项综述不超过1000字。
(二)本科教学质量分析报告
各学院认真总结、反思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工作,充分肯定成绩,归纳特色亮点,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报告的篇幅应控制在5000字以内。
(三)报送要求
请于2021年10月29日之前,将综述、报告的电子版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李正福(电子邮箱:zpzx@cxtc.edu.cn;联系电话:18314540997)老师处。
四、工作要求
(一)客观、准确。确保报告文稿观点明确、内容翔实、数据准确、图文并茂。所有数据及表述必须与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保持一致。
数据取舍时间:
1、财务、图书:2020自然年度(2020.1.1-2020.12.31)。
2、教学:2020-2021学年度(2020.9.1-2021.8.31)。
3、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时点(2021.9.30)。
(二)相互支持,克期完成。今年提交质量报告的时间比往年提前了一个月,请相关部门、各学院相互配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附件:XX学院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分析报告(参考模板)
(附件OA系统下载)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