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师范类专业办学条件和质量监测数据核验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2-06 点击数: 审核人: 编辑人:束廷廷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师范类专业办学条件和质量监测数据核验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28号)要求,于2021年12月10日前组织开展师范类专业办学条件和质量监测数据核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专业
学校21个师范类专业。
二、核验内容
本次需要核验的数据,主要是2020年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所填报数据经分析处理后的信息。
请各专业参照8个核心指标及内涵说明(详见附件1),以2020年基础数据(详见附件2)为基础,在楚雄师范学院2020年师范类专业一级监测指标数据核验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3)中进行数据核验和填写差异说明。
三、核验时间
请各专业于12月10日前完成核验工作,将附件3发到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邮箱(邮箱地址:zpzx@cxtx.edu.cn)。同时将数据核验确认书(详见附件4)报送至尚行楼1-30。
四、工作要求
师范类专业一级监测指标数据是开展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专业按时按质完成核验工作。核验过程中发现有明显偏差的数据,请做好记录,以便在2022年度填报过程中对基础数据及时进行更新,准确填报,确保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监测指标达到要求。
在核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与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李正福联系(联系电话:18314540997)
附件1:师范类专业核心指标及内涵说明
附件2:2020年基础数据
附件3:楚雄师范学院2020年师范类专业一级监测指标数据核验情况统计表
附件4:数据核验确认书
(附件OA系统下载)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