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专题培训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2-10 点击数: 审核人: 编辑人:孙俊炜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帮助高校了解全国本科教学质量、同类院校发展,以及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建设情况,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将于2023年2月15日在线开展“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专题培训。学校设立分会场,以在线形式组织培训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3年2月15日8:30—11:45
二、培训地点
信息楼第一报告厅
三、培训日程
日 期 |
时 间 |
主 题 |
主讲人 |
主持人 |
2月15日 |
08:30-08:50 |
开展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
评估中心
张 勇 |
评估中心 张 勇 |
08:50-09:30 |
《全国普通高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发展报告(2021-2022年度)》解读 |
厦门大学 别敦荣 |
09:30-10:10 |
《2021年度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学质量监测报告》解读 |
清华大学 史静寰 |
10:10-10:50 |
全国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情况监测报告》解读 |
安徽大学 蔡敬民 |
10:50-11:10 |
《全国普通高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发展报告》应用案例分享 |
东北大学 徐 林 |
11:10-11:30 |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和使用案例分享 |
四川大学 段 磊 |
11:30-11:45 |
培训总结 |
评估中心 李 智 |
四、参训人员
1.有关校领导;
2.二级学院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教学办主任;
3.学校教学督导团成员;
4.各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填报、审核人员;
5.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全体人员。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如不能参加培训,请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请假。
联系人:孙俊炜
2.请参训人员按照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提前10分钟到场签到。
办公室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