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巡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1-02 点击数: 审核人: 编辑人:束廷廷
各学院、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将由校领导带队,开展期末考试巡查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巡查分组
分为4个巡查小组(见附件1),每个巡查小组由校领导带队,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人员为联络员,相关职能部门人员、教学督导团督导员为成员,到相关学院开展巡查工作。
二、巡查内容
本次期末考试巡查工作,主要围绕以下内容展开:
1.考试组织情况:巡视考试科目、学生、时间是否准确无误,学院领导、监考教师是否提前到位,考务工作是否顺畅、有序等。
2.考前准备情况:巡视考场是否彻底清场、监考教师是否审查学生考试资格(查验学生证件)、学生座次安排是否在黑板上说明、学生是否按规定要求就座等。
3.监考教师履职情况:巡视监考教师是否坚守岗位,是否存在玩手机、长时间接打电话、聊天、看书看报或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情等。
4.考场纪律情况:巡视考场秩序是否良好,学生是否携带手机及与考试有关的书籍、资料等进入考场,是否有违纪现象及学生交卷时间是否异常等。
5.考场保障情况:巡视考场设施、水电供应、卫生、疫情防控等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特别巡查疫情防控措施(如开门开窗通风、保持清洁卫生等)落实情况。
三、巡查要求
各巡查小组深入定点巡查学院,抽查考试组织、考风考纪等情况,及时通报和处理考试过程中的异常情况。根据巡查情况填写《楚雄师范学院校领导期末考试巡查记录表》(见附件2-OA系统下载),发现问题及时向学院反馈,并提出改进建议。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汇总各小组记录后发布期末考试巡查通报。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2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