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专业点评价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2-24 点击数: 审核人: 编辑人:束廷廷
各学院:
2021年12月22日,云南省教育厅召开视频会,启动了2022年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根据云南省教育评估院的安排部署,将于2021年12月23日—2022年1月15日开展专业点评价工作,为了把握工作要点,提高工作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点评价的内容
全省323个专业点由上一轮专业综合评价中排名第一的高校专业负责人作为专业召集人,组织该专业点下所有专业负责人进行线下研讨,确定所有专业点的等级和排序、对标院校及专业,提出实地抽查专业建议,在此基础上专业召集人形成专业点评价报告,并将专业点评价结果和报告交至各学科组的秘书。秘书在审核完成后将评价结果和报告交至专业类组长审议。
专业召集学校名单见附件1,专业点评价方案见附件2。各专业负责人等候专业召集人的通知,按时参加专业点评价工作。
二、专业点评价的准备工作
(一)撰写汇报材料
专业负责人紧紧围绕课程、师资、教材、测试、就业5个指标,以相关数据、案例为支撑,描述本专业上述5个方面与上一年相比采取了哪些改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有什么特色和亮点;结合本专业对标学校和专业情况,分析在省内的专业排序和评价等级。自评等级比上一学年提升的专业,要重点说明改进提升的工作和对标对表情况。
要特别关注2022年的指标说明和2021年相比有哪些新变化,变化情况见附件3。对变化情况提示如下:
1.“开展课程评价并取得相关成效”,建议从学校正在完善课程评价实施办法,开展了省级、校级一流课程评选与建设所取得的成效方面进行描述。
2.“教材使用评价机制并取得相关实效”,建议从学校制定了《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规范教材的选用、审核、评价,各专业在制订、审核课程教学大纲时,确保课程内容对课程目标有效支撑等方面进行描述。
3.“建设专业试题库及成效”,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描述,不能简单说没有,建议从建设设想、措施等作适当描述。
4.“学位论文体现质量与水平”,应关注质量与水平,建议从提高选题质量、加强指导、规范答辩、论文查重检测等方面进行描述。
5.“开展合作交流及建设情况,”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描述。
(二)根据汇报材料制作PPT
为了准确把握汇报时间(8-10分钟),专业负责人要根据汇报材料制,提炼汇报提纲,制作PPT。
(三)加强指导、检查
1.专业负责人在准备汇报材料时,请关注课程评价有待加强、教材使用达成评价滞后、教考分离进展缓慢、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有待提高、考研升学率有待提升、与对标院校的合作不深入、科研学研反哺教学不够等共性问题。
2.为了达到相互借鉴学习、提高汇报质量的目的,各学院应从2021年12月27日开始,组织专业负责人开展模拟汇报,学校领导、教学督导团、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到各学院进行指导、检查。
三、专业点评价的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
教育厅全力推进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把它作为新时期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的结果直接影响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学费划拨、专业设置和结构调整等政策,对学校的生存和发展影响巨大,各学院务必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努力做好此项工作。学院院长、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落实、检查此项工作。
(二)认真准备,勇于担当
专业负责人作为直接责任人,应认真履行职责,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义不容辞完成各项准备工作。按照要求认真撰写汇报材料、精心制作PPT、积极参加模拟汇报,发扬团队精神,相互学习借鉴,以充足的准备、良好的心态参加专业点评价。
(三)相互支持,协同配合
专业综合评价不仅是专业负责人的事,离不开学校学院领导、职能部门大力支持、积极配合。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要加强与省评估院联系沟通,保持信息畅通,将最新要求及时传达到专业负责人。各学院、专业负责人遇到问题,应及时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反映,及时研究解决。学院领导要大力支持专业负责人开展工作,抽调人手,协同配合,在期末教学工作繁忙的情况下,减轻专业负责人的工作量,让他们有充足的精力准备材料,有必要的时间到其他高校汇报情况。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1年12月24日